为满足我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员工的需要,依据《天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方法》规定,组织推行2019年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员工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单位
红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2、招聘职位及数目
招聘红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员工350人,具体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详《2019年天津红桥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计划 》点击下载职位表>>> 。
3、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需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备天津户籍的社会职员。
考试报名职员应拥有以下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拥护中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备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备发展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备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备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6.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专科学历须符合天津人才引进有关政策需要,具备天津户籍的,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17日;
9.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院校毕业证书的职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0.拥有拟考试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职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职员;
7.正在同意立案审察的职员;
8.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法律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学历及年龄需要
面试职员具备专科或本科学历,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4、招聘信息发布
依据招聘策略,统一拟定招聘公告,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5日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红桥政务网发布。
5、报名、资格审察与交费
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桥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推行。招聘公告考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看:
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
北方人才网:
红桥政务网:
报名程序【点击进入报名网址】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察与交费均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为:。
报名日期:2019年6月26日9:00至2019年6月30日17:00结束。
审察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至2019年7月1日17:00结束。
交费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至2019年7月2日17:00结束。
在线报名时,2019年应届毕业生请在备注栏里注明是不是能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社会职员考试报名具备教育教学职位任课历程的,请在备注栏里注明是不是具备教育教学职位任课历程,并在工作简历中体现。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察者不可以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考试报名交费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可以开考,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考试报名未能开考职位并已交费的职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职位考试报名交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整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
改报时间:2019年7月4日9:00至16:00。
资格审察与交费
考试报名职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看资格审察结果,通过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确认。
报名职员所填写提供的个人资料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写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所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天津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互联网报名、资格审察和交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推行工作,保证互联网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考务费:45元。
依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减免考务成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状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交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成本手续。办理地址:天津人才服务中心307室。
6、考试和资格复审
笔试
1.笔试科目:教师职位为教育综合常识,会计、校医、行政管理岗为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方法:采取闭卷的方法进行。考试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机构。
3.笔试时间:2019年7月14日
4.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7月11日9:00至7月14日9:30【点击下载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需要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试报名职员不能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职员于2019年7月19日登录以下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天津人才服务中心:
北方人才网: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依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率,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率时,根据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质人数进行面试。